第九章:签约理由-《原来是天使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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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深秋是她的父亲,林宛白还未出生他俩就已经离婚了,娶了一个比林深秋小4岁的女人,因此林宛白多了一个妹妹叫做林诺兰,今年22岁。
8岁前的生活一直是愉快的,直至母亲去世,年仅8岁的她被迫由父亲收养。那时候第一次林宛白第一次见到自己的父亲。比陌生人还要陌生,他的手牵着六岁的林诺兰,这是林宛白做梦都想牵着的手,可是那个手却永远不属于她。
所以从那以后,林宛白就明白寄人篱下,必定要忍受一些委屈。虽然林深秋对他并不差,但是他两总隔着一些无法触碰的距离。
并不是所有的继母都是坏的,只是对待亲生和非亲生总有些区别。
只是林宛白不幸运的是,遇到了一个及其偏爱自己女儿的继母。
所以她才想逃,逃出这个不属于她的‘家’。
林宛白下班后,便去菜市场买了一些新鲜蔬菜跟肉类,到达家的时候已经快六点。她急忙将东西放在一旁,喂了小白鹅后,坐在沙发上写着合租合同。
写完后林宛白觉得缺少什么,于是她脑海里冒出了一大堆规则,既然你这么刁难我,那也不要怪我刁难你了,她眼中闪过一丝邪恶的光芒。
她立即拿起笔继续写到,为了保证和平共处,长住久安,双方达成共识以下规则:
1:讲卫生,卫生不达标罚20元。(每人仅限三次提醒机会。)
2:没经过双方允许,不可进入对方房间。违反罚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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